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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技术审查相关问题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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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3-6 18:10:23 来源:山西认证 浏览次数:5976 |
·具备什么条件才能进行技术审查? 答:申请单位按照《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细则》的规定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经安标国家中心综合部正式受理后方可进行技术审查。
·技术审查程序分类? 答:安标国家中心根据申请单位申办安全标志产品的不同及工作安排,将技术审查程序分为两类:委托技术审查、不委托技术审查。 委托技术审查是指安标国家中心委托经国家授权的检测检验中心对申请单位的技术文件进行初审,安标国家中心对检测检验中心的初审结果进行终审。 不委托技术审查是指对申请单位技术文件的审查工作完全由安标国家中心完成。
·申请单位提供技术审查文件数量的要求? 答:申请单位在提交安全标志申请材料时,只需向安标国家中心提供一份(套)技术文件(标准、图纸、说明书等);技术审查期间需要申请单位向安标国家中心或相关检测检验中心提供技术文件时,申请单位按照要求提供技术文件即可。
·延续安标证书有效期时如何提交技术文件? 答:1、延证产品的技术文件经过安标国家中心审查确认并盖有技术审查专用章,且该延证产品的技术文件无变更的,申请单位提交延证申请时无需提交技术文件;若该延证产品的技术文件有变更的或产品执行标准的新版本已代替旧版本,申请单位提交延证申请时需重新提交技术文件。 2、延证产品的技术文件经安标国家中心审查确认但未盖技术审查专用章的,申请单位提交延证申请时需重新提交技术文件。
·如何查询技术审查进度? 答:自2007年起,安标国家中心网站实行会员制。申请单位提交申请安全标志的材料经安标国家中心综合部受理后,都会获得一个账号与密码。申请单位在安标国家中心网站首页输入账号与密码进入会员区,即可查询本单位申办产品的技术审查进度以及技术审查过程中安标国家中心发给申请单位的通知(包括委托技术审查通知书、技术文件整改通知书、技术文件确认明细)。
·技术审查整改时限要求? 答:技术审查不合格的,安标国家中心通过会员账号向申请单位发出技术文件整改通知书,申请单位应在接到技术文件整改通知书之日起的60日内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复审仍不合格的,终止本次安全标志的申办;对新产品或未定型产品,技术审查或产品检验不合格的,自发出《安全标志受理通知书》之日起的180日内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复审仍不合格的,终止本次安全标志的申办。
·技术审查过程中申请单位要变更申办产品(包括增加、减少或更改产品型号规格),如何办理? 答:申请单位应及时向安标国家中心提交变更申办产品的书面说明材料,并向安标国家中心补交变更后的技术文件。委托技术审查时,应向相关的检测检验中心补交变更后的技术文件。
·技术审查完成后,申请单位发现技术文件确认明细表中的产品名称、型号、执行标准编号存在文字错误或疏漏,如何处理? 答:申请单位应向安标国家中心技术部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并将原邮寄给企业且存在错误的《技术文件确认明细表》一并退回安标国家中心技术部;经核实后,安标国家中心技术部重新出具正确的《技术文件确认明细表》。
·申请单位备案的技术文件丢失或损毁不能使用时,如何处理? 答:申请单位应及时向安标国家中心技术部说明情况,并提出复印在安标国家中心存档的与丢失或损毁相同的技术文件的申请;经安标国家中心技术部核实同意后,申请单位可责成专人来安标国家中心复印技术文件(复印费用由企业承担)。
·技术审查有哪些管理规定? 答:关于发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程序》等11个安全标志管理文件的通知【安监管规划字[2004]107号】对技术审查的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请查看本站煤安认证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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